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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市构建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名称: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旬阳市构建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引号: zfgzbmxzfbgs/2021-0012 公开责任部门: 市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11月28日 文号: 旬政办发〔2021〕14号
公开目录: 政府办文件 公开形式: 主动公开
信息时效性: 有效 公开日期: 2021-12-03 16:59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旬阳市构建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旬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 


旬阳市构建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陕西省、安康市关于加强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体系建设的统一部署,深化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推动医保经办服务下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快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末端延伸与便捷利民,切实提高医保服务质量,构建高效便民的医保服务体系,持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基本原则。坚持需求导向,聚焦群众在医保经办服务中的“急、难、愁、盼”问题,强化镇村医保经办服务能力建设,将医保经办服务纳入镇村公共服务一体化建设和管理。明确经办服务范围,优化经办服务流程,补齐经办服务短板。突出便捷高效,依托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注重规范统一,推动医保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不断提升服务效能。

(三)工作目标。在全市构建“以市医疗保障经办中心为核心、镇医疗保障服务站为枢纽、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室为节点”的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实现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全覆盖。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医保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通过服务下沉“就近办”、数据联通“快捷办”、综合授权“一窗办”、无卡就医“码上办”、特殊人群“暖心办”等综合措施,满足群众医保服务需求。

二、主要任务

(四)健全镇村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依托镇、村(社区)现有人员和设施,在镇便民服务中心设立“医疗保障服务站”,在村(社区)设立“医疗保障服务室”。各镇明确一名科级领导分管医疗保障工作;镇医疗保障服务站站长由镇社保站站长(或副站长)兼任,确定1-2人负责医保经办业务工作;村(社区)医疗保障服务室要明确1名村(社区)“两委”成员具体负责医保经办业务。镇村医疗保障服务站(室)按照“标牌标识统一、窗口设置统一”的要求,做到场所固定、人员到位、标识明显。镇、村医保经办服务实行双重管理,行政上由镇、村(社区)统一管理,业务上接受医保部门指导。

(五)深化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做好做优医保服务“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落细市级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全部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加强同人社、税务、保险、银行系统等部门的业务衔接,方便群众参保登记缴费“一站式”联办,实现群众只跑一次。

(六)规范医保经办服务工作标准。严格执行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清单,根据经办服务事项名称、事项编码、办理材料、办理时限、办理环节、服务标准“六统一”要求,对群众申请事项一次性告知、一表单申请、一窗口办成,实现服务质量最优、所需材料最少、办理时间最短、办事流程最简,切实解决群众医保报销申请材料繁、手续杂等问题。加强医保经办服务窗口标准化建设,统一医保服务标识,完善基础设施配备,落实经办服务“好差评”制度,加强医保窗口行风建设,为群众提供更好的办事环境和办事体验。

(七)发挥智慧医保信息网络作用。大力开展“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动员参保群众完成电子医保凭证激活,促进智慧医保服务进入千家万户,实现医保服务“码上办”。全面做好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上线工作,切实发挥国家医保信息平台作用,通过数据联通实现看病就医报销“快捷办”。市医保经办服务中心、镇医保服务站、村医保服务室以及市内所有医保“两定”机构,要加快转变服务观念和方式,依托国家医保信息平台开展服务,实现医保经办服务“暖心办”。

(八)推行医保经办服务就近办理。大力推进医保经办服务下沉,切实发挥各镇服务城乡居民的区域中心作用,实现医保服务“就近办”。镇村医疗保障服务站(室)要积极开展医保政策宣传、医保参保动员、参保台账管理、医疗救助申请、参保信息登记变更、异地就医备案、配合医保调查等医保经办业务。镇卫生院、村(社区)定点卫生室要强化国家医保信息平台运用,精准落实城乡居民看病就医的住院和门诊报销政策,协助镇村医疗保障服务站(室)做好医保报销台账管理、参保群众慢病申请、“两病”门诊专项保障等工作。

(九)抓好医保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市医保局要将全市医保经办业务培训纳入年度培训工作计划,分批次、逐层级开展培训,确保各级医保经办业务人员理解掌握医保政策,熟悉执行标准流程,准确把握群众需求,逐步提高业务能力,切实当好群众意见的“收集员”、医保政策的“宣传员”、参保群众的“办事员”、矛盾纠纷的“调解员”,持续提升各级医保经办服务水平,展示新时代医保队伍好形象。

三、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构建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推进医保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性和迫切性,成立专门机构加强组织领导。要把推动构建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作为巩固脱贫攻坚工作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重要抓手,认真研究和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十一)明确责任分工。医保、财政、税务、人社、卫健、市场监管、行政审批等部门要强化协作配合,注重信息共享,形成工作合力。市财政局要合理安排预算,确保市镇村三级医保经办服务机构正常运转。市医保局要加强工作统筹,协同相关部门开展调研督导,解决实际困难。市行政审批局要落实“综合柜员”制度,提升医保“一窗办”服务效能。各镇要确保医疗保障服务站人员保持稳定,人员岗位调整需向市医保局备案。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同步纳入镇便民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村(社区)要将医保经办服务纳入便民服务工作内容,保证医保经办业务基本场地和日常工作需求。全市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定点药店要做到“两定机构信息平台”正常运行,精准执行医保报销政策,确保群众看病就医报销“一站式”结算。

(十二)注重宣传引导。市医保局要主动宣传医保政策和医保改革最新动态,提高社会认知度和群众知晓率,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医保事业发展的良好氛围。要积极总结工作中的好经验、好措施,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报告。要注重广泛收集意见建议,不断改进服务方式,充分发挥医保工作在增进人民福祉,建设“健康旬阳”中的积极作用,为实现“旬阳崛起”贡献医保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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