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住房情况是农村经济文化发展状况的综合反映,是实现乡风文明和村容整洁要求的重要内容。在新农村建设中要加快推进我县特色民居研究,建设田园风光优美,农耕文化浓郁,设计美观大方,经济安全适用,体现地方特色的新村庄。
一、在风格上要体现地方特色。一个地方民居风格是在经济、文化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通过继承、创新和延续而形成的。我县属典型的土石山区,地形复杂,有高山、有浅丘、有平坝,受长期以来的农耕文化的主导,传统的民居有茅草房、石头房、吊脚楼、三合院、四合院,继而是砖混结构的“方盒子”。当前,我县农村已经从温饱逐步走向富裕,相对于本市其它县区具有农民经济条件较好、地方文化积淀较深的优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呼唤具有地域特色、造型美观、经济舒适的特色民居已经成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和广大农民之所盼,并且各地已经开始注重建筑风格式样的选择了。但目前是五花八门、简单粗糙。个人认为,旬阳的特色民居的建设应不同于徽派建筑,应该继承地方传统民居“天人合一”与“和谐自然”的人文精神,突出建设绿色生态村庄的理念,体现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统一,以湖光山色和青山绿水为背景,适当集中与分散居住相结合,以“汉水人家”风格设计为主调,房前屋后栽竹建园,白墙平顶红琉璃瓦作脊压檐,勾画出青山绿水与层楼白墙相互辉映、园中有家、家在园中、色彩鲜明、和谐统一的田园风光。建筑的主色调用白色,与绿色形成鲜明对比;房顶为平顶利于农民晒粮实用;造型用红琉璃瓦作脊压檐,既传承了传统建筑古朴之风韵,美观典雅,又符合当今农民经济文化的要求。
二、在规划上要合理布局。在统一风格、统一式样的大前提下,面对旬阳地域面积广,立体分布明显,区域间风格习俗有所差异的实际,在规划上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县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调研,征询广大群众对“汉水人家”设计方案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尽快拿出设计超前、布局合理、造型多样、群众认同、体现汉水文化、符合不同经济水平村民需要的住宅设计图。搞好农村村庄总体规划,对农村集镇和村庄的建设要统一排列走向、统一设计式样、统一建筑风格、统一进行绿化、统一公共设施。对居住分散的农户,要宣传引导,推荐式样,禁止乱占乱建。搞好村庄治理,严禁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到、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五乱”现象,逐步建设卫生整洁、生态安全、风格优美、超前亮丽的新村庄。
三、在步骤上要循序渐进。特色民居建设要坚持新建与改造同步进行,按照先电站坝区四周、后沿江沿河直观坡面;先“一江两河”沿岸、后浅山、再高山;先农村集镇村庄、后一般分散农户的秩序梯次推进。要首先从经济条件较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29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抓起,抓点示范,全面带动。每个乡镇要抓好一个示范村。整合部门力量,实行几个部门包一个村,几个干部包一农户,对新建户和有条件以旧改新的户要按推荐的式样进行新建或改建,统一式样,统一风格,各想办法,各出其力,各计其功。
四、在措施上要坚持多措并举。2005年12月3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村庄规划、村民住宅建设、村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我们依法推进村庄治理和特色民居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工作中要坚持把特色民居建设与扶贫重点村建设、生态移民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搬迁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坚持宣传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加强对农村基建队和建筑工匠的管理,搞好培训,持证上岗。执行“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二层以上住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采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通用设计”的规定,对不按村庄规划建设的,乡镇不予审核,土管部门不予审批,村委会不予放线。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尽快建成山青水绿人富、充满地方风情、地域特色浓郁、整齐美观统一的新村庄、新民居。
一、在风格上要体现地方特色。一个地方民居风格是在经济、文化自然条件等多种因素的影响下,通过继承、创新和延续而形成的。我县属典型的土石山区,地形复杂,有高山、有浅丘、有平坝,受长期以来的农耕文化的主导,传统的民居有茅草房、石头房、吊脚楼、三合院、四合院,继而是砖混结构的“方盒子”。当前,我县农村已经从温饱逐步走向富裕,相对于本市其它县区具有农民经济条件较好、地方文化积淀较深的优势。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呼唤具有地域特色、造型美观、经济舒适的特色民居已经成为我县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和广大农民之所盼,并且各地已经开始注重建筑风格式样的选择了。但目前是五花八门、简单粗糙。个人认为,旬阳的特色民居的建设应不同于徽派建筑,应该继承地方传统民居“天人合一”与“和谐自然”的人文精神,突出建设绿色生态村庄的理念,体现自然景观与人文景观的统一,以湖光山色和青山绿水为背景,适当集中与分散居住相结合,以“汉水人家”风格设计为主调,房前屋后栽竹建园,白墙平顶红琉璃瓦作脊压檐,勾画出青山绿水与层楼白墙相互辉映、园中有家、家在园中、色彩鲜明、和谐统一的田园风光。建筑的主色调用白色,与绿色形成鲜明对比;房顶为平顶利于农民晒粮实用;造型用红琉璃瓦作脊压檐,既传承了传统建筑古朴之风韵,美观典雅,又符合当今农民经济文化的要求。
二、在规划上要合理布局。在统一风格、统一式样的大前提下,面对旬阳地域面积广,立体分布明显,区域间风格习俗有所差异的实际,在规划上要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县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调研,征询广大群众对“汉水人家”设计方案的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尽快拿出设计超前、布局合理、造型多样、群众认同、体现汉水文化、符合不同经济水平村民需要的住宅设计图。搞好农村村庄总体规划,对农村集镇和村庄的建设要统一排列走向、统一设计式样、统一建筑风格、统一进行绿化、统一公共设施。对居住分散的农户,要宣传引导,推荐式样,禁止乱占乱建。搞好村庄治理,严禁柴草乱垛、粪土乱堆、垃圾乱到、污水乱泼、畜禽乱跑的“五乱”现象,逐步建设卫生整洁、生态安全、风格优美、超前亮丽的新村庄。
三、在步骤上要循序渐进。特色民居建设要坚持新建与改造同步进行,按照先电站坝区四周、后沿江沿河直观坡面;先“一江两河”沿岸、后浅山、再高山;先农村集镇村庄、后一般分散农户的秩序梯次推进。要首先从经济条件较好、示范带动作用明显的29个新农村建设示范村抓起,抓点示范,全面带动。每个乡镇要抓好一个示范村。整合部门力量,实行几个部门包一个村,几个干部包一农户,对新建户和有条件以旧改新的户要按推荐的式样进行新建或改建,统一式样,统一风格,各想办法,各出其力,各计其功。
四、在措施上要坚持多措并举。2005年12月3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通过了《陕西省农村村庄规划建设条例》,并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对村庄规划、村民住宅建设、村庄管理提出了明确的法律规定,为我们依法推进村庄治理和特色民居建设提供了法律依据。在工作中要坚持把特色民居建设与扶贫重点村建设、生态移民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搬迁工作紧密的结合起来,坚持宣传引导与依法管理相结合,多措并举,稳步推进。加强对农村基建队和建筑工匠的管理,搞好培训,持证上岗。执行“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二层以上住宅,应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或者采用县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无偿提供的通用设计”的规定,对不按村庄规划建设的,乡镇不予审核,土管部门不予审批,村委会不予放线。通过采取各种措施,尽快建成山青水绿人富、充满地方风情、地域特色浓郁、整齐美观统一的新村庄、新民居。
【责任编辑:屈孝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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