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管理,保障其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旬阳县民政局加大工作力度,强化措施确保流浪乞讨人员得到有效救助,感受到家的温暖。
定期排查早治理。坚持每天派专人上街巡查,定期组织排查,对已流入县内的流浪乞讨人员采取集中救助和街头主动救助相结合的工作方法,加大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收救”的工作力度和救助管理工作力度,进一步做好流浪乞讨人员的分流、安置工作。同时实施专项治理,加强对车站、繁华商业区、交通要道、行政机关周围等重点地段、窗口部位的街头流浪乞讨人员的清理整治工作。
加强协调重安置。主动加强与公安、财政、卫生、司法、教育、乡镇政府等部门的联系,搞好协调配合,做到发现一例、救助一例、安置返乡一例,确保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成效。
突出重点强保护。要求各乡镇对辖区内的流浪未成年人要主动查明情况,分情况予以救助、安置或上报县救助管理站接送回原籍。同时将流浪未成年人救助纳入社会治安综合管理目标,对商业性、团伙性组织未成年人乞讨的要主动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协助进行调查打击,确保年底实现民政部提出的“集镇街面无流浪儿童”目标。
加大投入有保障。明确规定救助流浪乞讨人员的专项资金只能用于生活救助、医疗救治、返乡救助等,同时要求工作人员救助一例登记一例,及时完善档案,做好资金支出明细,定期汇报检查,确保专款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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