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教育局,韩城市、神木县、府谷县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陕西省特殊教育提升计划(2014—2016年)实施方案》(陕政办发〔2015〕7号)精神,加强特殊教育骨干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水平,省教育厅对《陕西省示范特教学校评估标准》(陕教幼〔2000〕3号)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请根据新的评估标准要求,进一步加强对省级示范特教学校的创建、管理和指导;各特殊教育学校要进一步完善办学条件,强化内部管理,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全省特殊教育事业的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附件: 陕西省特殊教育示范学校评估标准.doc
陕西省教育厅
2015年11月23日
【责任编辑:徐冰雪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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