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桐木镇:矛盾消除在萌芽,纠纷化解在基层

作者:潘玉 发布时间:2016-08-17 08:51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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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来,桐木镇在维护社会稳定上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为关键,不断探索工作新方法,切实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

提前排查纠纷。在矛盾纠纷排查责任上实行“四包三联”工作机制,责任细化,落实到人头,即镇领导包片负总责,全镇划片区由副科级领导包抓;镇干部包村具体抓,由13个第一书记或包村干部包13个村,每周定期排查矛盾;村干部包组化解纠纷,全镇38名村干部共包89个组,责任到人;治安中心户长包户掌握舆情,全镇199名治安中心户长包3743户,定期了解每户动向,并制定了以案定补考核方案。

分类交办转办。属于村级调处事项直接下达到村;属于镇级调处事项,呈政府主要领导阅示签批,签发后,交业务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属于镇级以上调处事项,报告上级;属于涉法涉诉事项,告知当事人依法处理;不属于镇村调处的事项,也要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做好相关协调工作,确保事情得到妥善处理。

规范调处化解。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按照调解工作程序,针对不同的类型和对象,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不同的调处方案,逐级依法进行调处。村级调处事项由村支部、村委会负责,调查走访、组织协商,提出初步调处意见,镇级调处事项由业务分管领导、业务干部、村干部负责。

及时答复意见。所有调查调处结论,无论调解成功与否,都要及时答复当事人,并指派专人及时做好回访工作。对已经形成处理协议的矛盾纠纷,坚持按月逐件回访,严禁因调处不及时和调处不当引发到县去市赴省进京越级上访。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