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过后进入森林防火期,构元镇绷紧森林防火弦,确保防火工作零事故,有效保障森林资源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强化宣教,提高知晓率。通过利用广播、宣传车、标语、明白卡、宣传专栏、微信群等加强宣传,坚决杜绝上坟烧纸、烧荒、炼地堰等野外用火,采取上门入户形式将县政府发布的“禁火令”宣传到户,确保家喻户晓。
夯实责任,细化到人头。森林防火实行村支书、主任负责制,并落实村“两委”干部、护林员包片、包山头、包路口制度,开展巡山护林,巡查火源,消除隐患。要求村两委加强督查,依靠干群进行林火监测,对辖区保证24小时防控,及时发现、了解、报告火警,并不得迟、瞒和漏报。
严格值班,落实零报告。防火期内,建立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各村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手机要24小时开机,确保信息畅通,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电话记录,确保上传下达准确及时,且实行“零报告”制度,于每天下午4点前上报县防火办。
严密监管,密织防护网。对重点林区建立坟墓、林缘地、特殊五类人员登记制,对各管护区域居住农户进行上门走访宣传,建立完善“三登记一访问”台帐,让防火工作落得实,无盲区。同时,在重点林区和部位设置瞭望哨,联合地面巡逻、看护力量,形成立体交叉监控网络,发现火情迅速报告情况。
消除隐患,严格火源管理。定期组织对重点林区开展防火检查,有计划清除林区可燃物,开设防火阻隔带,削除火灾隐患。落实“十不准”规定,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并在进山入林的主路口设置永久性防火标志牌,对违规用火者依法严惩,真正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罚、成灾就抓”。
科学扑救,确保以人为本。按照“预防为主、积极消灭”方针,以人为本,科学救火,将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一是坚持扑火队伍和发动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扑火队伍骨干作用;二是坚持以半专业化森林消防队为主,其他非专业力量为辅原则;三是坚持扑火“三不三应”原则和扑火安全十二要素基本要求,做到打早、打小、打了,确保一般火灾3小时内彻底扑灭,边远山区交通不便的林区不超过6小时。同时,建立扑火、清理和看守火场责任制,按照分级负责制,明确工作责任,确保科学、安全、有效扑救。
据了解,全镇森林防火重点防范区涉及7村(社区)21处,落实具体包抓人员42名,要求各村(社区)成立30至50人的扑火预备队一支,并储备柴刀30把,灭火鞭20把,手电筒20把以上,坚持防患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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