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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安局大力开展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作者:张力 发布时间:2017-10-19 09:26 来源: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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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县公安局积极回应社会各界期待,按照县委、县政府领导要求,安排部署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工作。

一、强化宣传,营造声势。为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声势浩大的城区禁放工作舆论攻势,提倡新民风建设,抵制社会不良风气,县局治安大队和城关、城郊派出所大力开展烟花爆竹禁放宣传活动。一是深入街道、单位、居民小区,采取发放宣传资料、手机推送法规条文等形式,不间断宣传,增强宣传针对性和影响力。二是深入辖区宾馆、超市、网吧等行业场所制作LED宣传字幕进行宣传,营造氛围。三是利用各社区、行业微警务群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法规和工作图片、视频,做好正面宣传引导。

二、强化巡逻,严厉打击。加大巡逻排查力度,严格落实街面巡逻责任,严查非法燃放行为,特别是对老城、下菜湾、鲁家台、小河北、刘湾、党家坝区域,24小时进行重点巡逻,做到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处理一起。同时,强化禁放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打击力度,树立“炮声即是警情”的意识,一经发现,立即制止,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旬阳县城区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暂行规定》依法依规予以处罚,具备拘留条件的一律拘留。

三、部门协作,常态管理。10月18日下午,县公安局领导再次组织指挥中心、法制大队、治安大队、城区派出所召开会议探讨常态化管理机制,努力做到宣传教育常态化,监督检查制度化,行政执法规范化。各派出所与辖区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逐一签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书》,明确各单位负责人为本单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责任人,落实主体责任,坚决杜绝辖区单位和单位人员违规(法)燃放烟花爆竹现象的发生。

【责任编辑:贺清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