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受矫正期间必须遵守有关规定,准时参加学习教育、社区服务等活动,……在社区服刑期间要听管服教,如不服从监管就有可能撤销缓刑、假释,由非监禁转变为监禁刑”这是1月18日上午,旬阳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科长鲁红波在关口镇为新入矫的5名社区矫正人员上课的一幕。
为有效实施对社区矫正人员管理的监督,促进矫正对象犯罪心理和恶习行为的改造,从而更好地体现社区矫正工作的严肃性及执法的规范性,去年以来,旬阳检察院联合县司法局、各镇社区矫正工作组开展社区矫正人员入矫集中宣告仪式活动,检察官现场为矫正人员讲课,告知矫正事项,领学社区矫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希望他们认真遵守矫正法规,认识到自己犯罪的危害性,服从管教,早日解除矫正,回归正常生活。入矫宣告仪式是社区矫正工作的第一关,检察官现场参与,对入矫宣告过程实施法律监督,对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区矫正宣告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增强了刑罚执行的严肃性,对社区服刑人员的顺利入矫,增强服刑意识,自觉遵守社区矫正各项规定具有重要意义。
【责任编辑:贺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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