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民政局坚持将作风建设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中之重,通过抓责任促履职,抓学习促提升,抓督查促整改,抓制度促长效,着力营造民政系统新气象、新常态。
抓责任促履职。在2018年全县民政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局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分管股室负责人,班子成员与所分管股室、站、院负责人签订责任状,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责任体系。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班子其他成员自觉履行“一岗双责”,层层落实、传导压力、协调推进。
抓学习促提升。将作风建设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党建工作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主题党日”活动,学习上级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和指示精神,筑牢民政干部拒腐防变思想。通过学习《梁家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二卷等书籍,进一步宣扬民政干部遵章守纪、弘扬正气的正能量。
抓督查促整改。一是以县委巡察为动力,把巡察工作与推进机关党建工作有效结合起来,切实把巡察发现和反馈问题、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的实际行动;二是全力支持县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组履行监督执纪职能,局党组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汇报,自觉接受监督,及时解决问题,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民政系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重点环节的监督,做到监督管理不失控、干部行为不越轨,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是把党内监督、内部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完善监督网络、拓宽监督渠道、增强监督合力,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
抓制度促长效。一是建立“八个严禁、一律问责”制度。在民政系统严格实行包括严禁妄议上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严禁散布不实、不当言论,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禁不作为、不担当,严禁工作期间干与工作无关事项,严禁假公济私,严禁公权私用等内容在内的“八个严禁、一律问责”的作风建设新要求,扎实推进民政系统作风建设持续向好。二是建立约谈制度。局长定期约谈班子成员和股室站办院负责人,层层传导压力,提醒所属干部持之以恒抓好贯彻落实。三是定期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开展党员自评、领导点评,主动接受监督,提升自律能力。四是抓住重要节点,采取电话、微信等形式温馨提醒,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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