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旬阳县城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名称: | 关于成立旬阳县城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21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5年03月17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05-03-17 09: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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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关于成立旬阳县城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
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加强对我县城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旬阳县县城镇标准地名标志设置工作领导小组,现将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组 长:马 赟 县政府县长
副组长:皇甫健 县政府副县长
成 员:朱代延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祝国田 县民政局局长
周广清 县财政局局长
凌均跃 县城建局局长
何甫强 县公安局局长
申林斌 县工商局局长
夏锡宝 县交通局局长
周先盛 县质监局局长
何家立 县文化旅游局局长
宁家成 县民政局副局长
文永明 城关镇政府副镇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由祝国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宁家成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民政、城建、公安、工商等部门以及城关镇政府安排专人办理具体工作。
二○○五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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