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农村公路通达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名称: | 关于做好农村公路通达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 ||
索引号: | CD-xzfzfbgs-xzfwj-zfwj-2013-0074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日期: | 2006年04月13日 | 文号: | |
公开目录: | 政府办文件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信息时效性: | 有效 | 公开日期: | 2006-04-13 08:38 |
旬政办发〔2006〕1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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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关于做好农村公路通达情况专项调查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为了全面、准确掌握全县各乡镇和建制村的农村公路通达情况及技术状况,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村公路通达情况基础数据库,实现对农村公路建设项目和公路通达情况的动态管理,根据交通部关于开展全国农村公路通达情况专项调查要求,县政府决定对全县农村公路通达情况进行专项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调查对象
1、全县范围内所有乡(镇)、建制村、重要自然村的公路通达情况;
2、全县范围内所有农村公路的技术状况,即所有县道、乡道、专用公路和村道(未通的建制村、自然村和重要居住地)的技术状况。
二、专项调查内容
1、所有建制村和重要的自然村的名称、人口、村界位置、面积、学校和村委会地点等基本情况信息。
2、所有村组公路长度、与其他公路交叉位置等。
三、专项调查的标准时点
本次专项调查的标准时间为:2005年12月31日。
四、专项调查的组织方式
本次专项调查由县交通局牵头组织,各乡镇政府协助配合。各乡镇政府要按照专项调查统一要求,负责做好辖区内基本情况和农村公路情况的调查、汇总、登记和相关配合工作;县交通局负责专项调查数据的现场采集、计算机录入以及基础数据上报等工作。
五、有关要求
本次专项调查所建立的数据库是今后农村公路建设规划和项目争取的依据,直接关系到我县“十一.五”期间农村公路建设和发展。调查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各部门务必要高度重视,密切配合,全力协助。各乡镇要按照专项调查工作统一要求,抽调1至2名熟悉区域内基本情况的专人,按期、从实做好各项数据的调查、汇总、上报和协助交通部门做好数据的现场采集等工作;县交通部门要成立专项调查办公室,精心做好组织,确保专项调查工作顺利完成。
二○○六年二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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