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关于加快发展山林经济的提案
所属会议: | 政协旬阳县第八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 | ||
发布日期: | 2015-08-20 | 提案来源: | 原创 |
是否调研: | 是 | 提案类别: | 民生 |
提 案 者: | 黄明文 | 建议承办单位: |
我县地处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为确保一江清水永续北上,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更是我们的光荣使命和政治责任。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带领全县人民大力实施生态立县战略,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发展“山林经济”,以“核桃、油桐、拐枣、狮头柑”等“山林经济”示范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为抓手,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已初具规模,全县林果产业得到了较快发展,在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和增加农民收入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是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实施之年,我县属于重要水源地15°以上坡耕地,符合本次退耕还林的政策和退耕范围。抢抓机遇,大力发展林果产业,时不我待。要按照“布局区域化、基地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经营产业化、产品品牌化”的总体发展思路,科学规划,加强指导,做大做强,确保我县林果产业迎来快速发展的春天,实现涵养水源、农民增收、企业增效、示范带动、生态观光这五大目标,为此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做好 “十三五”特色林果产业发展规划。要切实解放思想、科学研判,适度超前,着眼长远,提前谋划和审慎定位旬阳县“十三五”特色林果产业发展规划。林果产业受宏观调控和国际、国内市场周期性的影响具有一定波动,因此我们要立足长远,以我县适生的特色林果品种为重点,围绕龙头企业生产原料需求,积极培育和发展适销对路的特色优良品种,在促进龙头企业发展壮大的同时,形成区域连片,优势资源,打造地方品牌,增强市场竞争力。按照李克强总理在经济形势座谈会上提出的“既要保持定力,又要主动作为”的思想,完善政策、强化保障,抓住新一轮退耕还林的历史机遇,促进全县林果产业基地和龙头企业不断发展壮大。
二是积极争取退耕还林指标对我县给予倾斜支持。要认真把握国家退耕还林政策机遇,做到领导重视,部门主动负责,积极和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加大协调、沟通力度,使退耕还林指标对我县给予倾斜支持,为发展林果产业奠定坚实基础。林果产业既是绿色经济、循环经济,更是富民经济、和谐经济。要在充分认识发展林果产业重大意义的同时,进一步提高战略认识,争取退耕还林指标,建设林果产业基地作为农业经济增长,县域经济转型升级的突破口和主战场。
三是优先安排城镇周边示范园区和产业基地实施退耕还林。要在县城周边及重点镇人口聚集区域,重点实施退耕还林,统筹考虑城镇化发展的布局,建设“山林经济”示范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积极推进、合理布局林业示范园区和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实施退耕还林,稳固林果产业基地,为进城、进镇农民提供更多的就业岗位,为城镇居民提供更好的休闲观光场所,形成区域化、规模化的产业示范园区和示范基地,充分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四是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林果产业基地。重点选择我县适生优良的林果树种,为龙头企业发展提供原料保障,依现有省市县农业产业龙头企业为载体,发展核桃、油桐、拐枣、狮头柑、中药材等林果产业;对于仅有产业基地的核桃、板栗、油牡丹等林果产品,重点培育龙头企业。形成具有特色林果、生态旅游、林下种养为一体的产业格局,提高林业的经济、社会、生态的综合效益,克服林业投资周期长、见效慢的缺点,调动农民种植的积极性,促进我县林业产业向集约化和规模化方向迈进,形成全面推动林果产业发展的浓厚氛围,逐步形成高产出高效益的区域林业产业新局面,着力打造我县经济发展新的增长点和农民增收的新引擎。
五是加强科技创新,促进林果产业发展。要抓好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科研院校为依托、中介组织为纽带的科技创新服务体系的建立,加强林业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应用等工作,增强创新能力,重点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深入产业基地一线进行技术指导,开展技术培训,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围绕重点产业,加强科技攻关,解决林果产业发展中的瓶颈,延长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
回复结果:
签 发 人: | 签发日期: | 2015-07-22 |
一、关于“做好‘十三五’特色林果产业发展规划”问题。自2012年县委、县政府提出大力发展山林经济的决定以来,我们以核桃、拐枣、油用牡丹、狮头柑、油桐等为重点,大力推进特色林果产业基地建设,并初步培育了一批示范园区,全县山林经济发展已初具规模。“十三五”林业规划已形成初步草案,结合您的意见,规划在“十三五”期间,新建特色林果产业基地26.5万亩。到“十三五”末,使全县特色林果产业基地达到120万亩,实现农民人均3亩特色林果产业基地、人均林业综合收入5000元目标。
二、关于“积极争取退耕还林指标对我县给予倾斜支持”问题。获悉新一轮退耕还林即将启动信息以来,我们一直充分利用各种有效途径,积极争取退耕指标。其中,曾请主管县长带领局相关领导先后赴中省主管部门汇报争取。但由于政策口径问题,国土部门认定我县符合退耕还林条件耕地为3万亩。省上安排计划原则是规划最少(5000亩以下)的几个县2014年一次性安排到位,其余县按比例分5年逐年安排。市上又把汉滨区作为第一年的重点。因此,2014年度安排我县4000亩。下一步,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以放宽退耕地范围、加快进度为着力点,进一步做好汇报争取工作。
三、关于“优先安排城镇周边示范园区和产业基地实施退耕还林”问题。国家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当中,对退耕地的自然条件进行了严格限制,范围是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严重沙化耕地和重要水源地15-25度非基本农田。省、市上又先后规定,近期只能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实施,只能栽植核桃、茶叶。按目前政策口径,我局组织人员先后深入小河、城关等多个镇村调查,无法落实,造成2014年度的4000亩计划一直无法下达实施。据近期省林业厅通报和我们了解,陕南各县情况基本类似。对此,我们已于年初向市林业局报送了专题报告,也先后多次向中、省、市主管部门汇报反映,请求放宽实施条件、提高补助标准、延长补助年限。
最大限度地支持城镇周边示范园区,推进产业基地建设,一直是近几年来我们工作的重中之重,也取得了初步效果。但按目前政策口径,利用新一轮退耕还林政策在这些区域建园区、建基地,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这个问题,也一直是我们汇报争取中的主要部分。一旦上级政策调整,我们将迅速落实。
四、关于“以龙头企业为依托,发展林果产业基地”问题。以龙头企业为依托,推进林果产业基地发展,既是林业产业高效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也是近几年我们的努力方向。我们在组织龙头企业通过土地流转、组建合作社、定单生产等方式,实施基地建设、林产加工方面进行了大量努力,也在政策许可范围内给于了相应项目支持。今后,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对龙头企业的扶持服务,努力推进林业产业转型升级,实现林业又好又快发展。
总之,近几年来,我们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总体部署,大力推进特色林果产业发展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由于受政策、资金等制约,还存在很多困难和问题。今后,我们将根据您的意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把特色林果产业打造成为农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旬阳县林业局
2015年4月27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旬阳县林业局 0915—72023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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