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加强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19]58号)、《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财社发[2017]195号)及《转发关于印发〈陕西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安财社[2019]19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龚涛等355人和李家双等3人分别向我局申报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及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共计121347.5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共计9000.00元,现将转移就业交通补贴、一次性求职补贴及一次性创业补贴拟补贴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县人社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0日
受理电话:7202004
附件:1.旬阳县拟享受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及一次性求职补贴人员花名册.xlsx
2020年7月3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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