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市人社局《关于印发〈安康市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安人社办发〔2020〕21号)文件精神,疫情期间,企业、培训机构组织开展的各类线上培训,在人社部门审核开班后5天后,可预拨线上培训补贴资金。经企业、培训机构申请,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拟确定旬阳县自来水公司等8家单位享受预拨资金政策,具体情况见附件。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4月21日至4月2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915-7222229
通信地址:旬阳县城关镇商贸大街577号
附件:2020年职业技能提升行动线上培训补贴拟预拨资金统计表(第三批).xlsx
2020年4月20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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