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
编号: 旬不动产登字(2021)389号
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有异议者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1年 3月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逾期我局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旬阳县党家坝政府集中办公区5号楼旬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 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宗地号 |
不动产面积(平方米) |
用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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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地面积 |
共有/共用宗地面积 |
分摊土地面积 |
建筑面积 |
分摊建筑面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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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河镇双河社区居民委员会 |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旬阳县双河镇双河社区一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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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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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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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 |
宗地 四至 |
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邻陈远林房屋; 东:以自房墙外皮为界,邻集体用地; 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邻集体用地; 西:以自房墙外皮为界,邻双河社区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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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体归属 |
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东: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南: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西:以自房墙外皮为界。 |
旬阳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1年3月1日- 上一篇: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公告(2021)388号[ 04-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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