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返乡创业示范园区等补贴的公示
根据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安康市创业孵化基地(返乡创业园区)认定管理办法》(安人社办发〔2019〕145号)和《关于印发<安康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安财社〔2021〕111号)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旬阳市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补贴、2021年第六期一次性创业补贴情况公示如下,公示期7天,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向旬阳市人社局反映。
1、返乡创业示范园补贴
旬阳市丽都家具商贸有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向我局申报2021年度返乡创业示范园区补贴,共计105000.00元。
2、一次性创业补贴
吕河镇叶昌枝按照相关政策及规定,向我局申报了2021年一次性创业补贴资料,拟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00元。
公示时间:2021年9月7日-2021年9月13日
受理电话:7202004
旬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9月6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 上一篇:关于职业技能培训生活和交通费补贴的公示[ 11-25 ]
- 下一篇:关于以工代训补贴资金的公示[ 09-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