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来,旬阳市财政局采取多项措施,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内容,不断提升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效率。
完善资产管理机制。对旬阳市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政策制度进行全面梳理,积极推进“立改废”工作。从厘清各类国有资产管理责任、规范国有资产基础管理、明确资产购置处置决策程序、强化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等方面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订完善,印发了《关于推进固定资产条码化管理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强公有房屋出租管理的通知》,力求在资产管理制度层面不断细化,全面适应《条例》和国有资产相关法律法规的总体要求。
开展国有资产清查。自2021年起,按照资产管理信息化的有关要求,市财政局牵头建立了行政事业单位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按照“一物一卡”的原则,对市级预算单位的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进行动态管理。先后组织开展了三次全市范围内的资产清查,逐步摸清了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家底。
强化办公用房统筹。积极贯彻《条例》内容,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特别是办公、业务用房配置,优先选用调剂方式,配合相关部门对市医保局、创建办等单位的办公、业务用房进行统筹调剂,减少租用2000余平方米,有效节约财政资金。
推进在建工程转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各单位资产基础管理工作。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设项目竣工决算不及时、在建工程占总资产比例偏高等问题,对行政事业单位在建工程进行梳理,要求各单位按规定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推进竣工决算和在建工程转固工作,进一步夯实政府资产负债表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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