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旬阳市人大常委会下发了《关于责成有关部门重新办理有关人大代表建议的函》,对7件被代表评价为“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责成5个承办单位重新办理。
10月下旬,旬阳市人大常委会组织119名市人大代表,通过“智慧人大”系统,“背靠背”对213件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网上满意度评价,经人大代表评价“满意”197件、“基本满意”14件、“不满意”2件。
为了进一步了解评价“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16件获“差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促进代表与承办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系,找准症结。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召开9个承办单位和13名市人大代表“面对面”参加的知情议政会,会上承办单位就“差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代表也逐一给出了“差评”理由,并提出询问。经过承办单位现场解答和充分的沟通交流,代表对其中9件被评价为“基本满意”代表建议承办单位的承诺办理情况表示满意。
根据《旬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意见办理办法》第26条“代表对议案和建议办理结果答复基本满意或不满意的,责成承办单位重新办理,承办单位应于第二次交办之日起一个月内办结并答复代表”的规定,市人大常委会将5件评价为“基本满意”和2件评价为“不满意”的代表建议进行现场交办,责成承办单位继续办理,并在一个月内办结。要求各承办单位要提高思想认识,以“事要解决”为目标,夯实工作措施,加大办理力度,确保人民群众满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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