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旬阳县国土资源局制定系统干部管理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0-03-17 09:09 来源:本站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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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建立健全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干部任用机制和富有生机活力的干部管理体制,造就一支有能力、懂业务、会干事的国土资源队伍,推动新形势下的国土资源事业健康发展,旬阳县国土资源局近日制定了系统干部管理规定。
    规定要求:除特殊岗位外,对在一个岗位连续工作3年的可以进行轮岗,满5年的,必须进行岗位交换。每年选一定数量的局机关干部到国土资源所工作,期限1年。对自愿报名,责任心强,有工作能力的年轻干部,可以任副所长职务。在所上工作期满后,经考核称职者,调回原部门原岗位工作。凡考核不称职的,县局纪检组给予诫勉谈话,并继续留在国土资源所工作。对在基层所工作的原则上异地交流使用,在基层工作时间长、年龄大以及其他身体原因的,本人书面申请,可调回局机关工作。同时制订了局中层干部任用标准、任用程序。
 

【责任编辑:魏代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