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省园林绿化企业入陕进行园林绿化经营活动,应办理《陕西省省外进陕园林绿化企业备案经营登记证》(简称《登记证》)后,方可进行经营活动。省厅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受理省外园林绿化企业申请材料。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登记证》,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届满前,企业按规定程序申请《登记证》延续。延续和新入陕备案申请材料相同。
一、省外园林林绿化企业办理备案登记提供材料清单
1、外省园林绿化业企业在办理入陕备案前,到陕西建设信息中心索取网络系统认证锁,进行网上注册,上传企业资料,填写《陕西省省外进陕园林绿化企业备案登记申请表》。
2、企业所在地省级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介绍信及信誉证明;
3、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企业园林绿化资质证书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
4、企业在陕分支机构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及原件,在陕分支机构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及原件;
5、企业在陕分支机构法人、经理、技术负责人任命文件复印件及原件;
6、企业在陕分支机构技术负责人、会计师、经济师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复印件及原件;
7、企业在陕分支机构有职称人员6人以上,其中园林高级职称1人、园林专业中级职称3人以上;
8、企业在陕分支机构技术工人6人以上,其中高级绿化工或花卉工不少于3人、中级工不少于3人。
9、企业有职称人员身份证、毕业证、职称证、劳动合同、近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及原件;
10、企业技术人员身份证、岗位证、劳动合同、近一个月社保证明的复印件及原件;
11、企业在陕拥有100亩以上苗圃,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及原件;
12、企业在陕分支机构办公地址相关证明复印件及原件;
13、近三年3个工程造价500万工程业绩证明(中标通知书、合同、开工报告、验收证明、决算)。
14、延续企业工程业绩证明应提供本年度在陕所有业绩证明。
二、办理地址
西安市东新街240号,茂通大厦(平安银行)四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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