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财政厅《关于线上培训等有关问题的通知》(陕人社函[2020]428号)文件精神,企业组织开展以工代训,培训开班申请通过后,可预拨70%的培训补贴资金。经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申报,县创业就业服务中心初审,拟确定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享受预拨资金政策635人800100.00元。
为接受社会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7天(2020年12月11日至2020年12月17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反映。
监督电话:0915-7222229
通信地址:旬阳县城关镇商贸大街577号
旬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2月10日
【责任编辑:县人社局】
- 上一篇:关于转移就业交通补贴及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公示[ 12-10 ]
- 下一篇:关于2020年以工代训培训补贴预拨资金的公示[ 12-15 ]